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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農113年農民節短影音推廣活動計畫
2024-01-26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iGJdSB1mFa2yKKmv6

土城區農會短影音推廣活動計畫

一、計畫目的:為推廣土城區農會深耕在地經營成果,藉由宣傳土城地區參與本會長期從事公益活動與回饋地方及社區之服務,並重視及提高農民榮譽感與社會地位,以表揚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辛勞及肯定其對國家社會的貢獻,辦理之。

二、計畫對象:須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本國居留證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須至填寫線上報名表,報名成功即視同同意本會活動辦法之所有比賽各項規定及願意配合活動,報名前請詳閱相關注意事項。

四、活動內容:

()短影音

主題

土城區農會農民節-Shorts

  • 感謝農民辛勞作為思考點並融入農會舉辦之農民節活動

  • 介紹土農農民節活動內容

  • 於土農農民節活動中體驗回饋

作品規格

1.30秒至1分鐘內影片。

2.拍攝工具、呈現方式不限,動畫、數位影音等皆可。

3.建議採用916直式畫面(1080畫素,高1920畫素),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含MOV/MP4等)為主。

4.作品須置入「新北市土城區農會logo」→提供檔案連結

5.上傳雲端供本會下載,標題以「土農113年農民節+作品名稱」。

6.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並於得獎授權時提供相關證明(使用無版權音樂亦須提供);如有旁白或字幕,請以中文為主。

7.保留作品原始檔、完稿檔,得獎後需授權提供予主辦單位使用。

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與正確性:20

創意性及流暢度:20%

點閱率:60%



()小短片

主題

土城區農會農民節-小短片

  • 感謝農民辛勞作為思考點並融入農會舉辦之農民節活動

  • 介紹土農農民節活動內容

  • 於土農農民節活動中體驗回饋

作品規格

1.56分鐘內影片。

2.拍攝工具、呈現方式不限,動畫、數位影音等皆可。

3.解析度需為1920x1080px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含MOV/MP4等)為主。

4.作品須置入「新北市土城區農會logo」→提供檔案連結

5.上傳雲端供本會下載,標題以「土農113年農民節+作品名稱」。

6.作品之配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並於得獎授權時提供相關證明(使用無版權音樂亦須提供);如有旁白或字幕,請以中文為主。

7.保留作品原始檔、完稿檔,得獎後需授權提供予主辦單位使用。

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與正確性:20

創意性及流暢度:20%

點閱率:60%


六、獎金:

獎項

短影音Shorts

(30~1分鐘)

小短片

(5~6分鐘)

備註

第一名

5,000元及獎狀1

8,000元及獎狀1

點閱次數至少達500以上。

第二名

3,000元及獎狀1

5,000元及獎狀1

點閱次數至少達500以上。

第三名

2,000元及獎狀1

3,000元及獎狀1

點閱次數至少達500以上。

參加獎

擺接麵禮盒1

擺接麵禮盒1

點閱次數至少達500以上。



七、活動時程

項目

時間

宣傳本活動(FBLINE、各辦事處)

2024/01/26

報名投稿

2024/02/03~2024/02/17下午5

作品審核(概念、創意性及流暢度)

2024/02/18~2024/03/10

線上衝觀看次數(本會YT頻道)

2024/02/21~2024/03/10

頒獎典禮

2024/03/18~221(配合本會直播)

八、聯絡方式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新北市土城區農會 張瀞云(02)8261-5276

官方帳號:@tw_tcfa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930 –12001330-1700,未含國定假日)

九、注意事項:

1.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建議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至少前一天提早上傳參賽作品,收件時間一律以本會後台收件時間為準(含退件須補正之作品)。

2.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截止前反應,本會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3.參賽者同意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並同意本活動評審團及本會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本會保留隨時修改本辦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4.所有參賽者需同意永久授權土城區農會,於「土農113年農民節」活動之參賽作品及後續宣傳之範圍內,拍攝、編輯、使用、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姓名、聲音等內容。

5.本會有活動作品審查之權利,凡內容涉色情暴力,或妨害社會善良風氣之圖像文字,或與參賽主題不符之作品,或是發生違反競賽精神之行為,本會得隨時取消參加者之參賽資格。

6.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權利人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授權本會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如作品內使用之素材(影片、音樂、圖像),需符合可商用授權之素材,如事後經第三方反應不符資格或侵害他人權益,而參賽者無法提供授權證明者,本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項及獎勵品,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不得異議,恕本會不負審核責任。

7.所有參賽之作品,參賽者同意本會得用於任何本競賽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之宣導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8.本會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9.入圍者與得獎者同意其作品永久無償授權本會(及其指定之第三人)進行宣傳及非營利目的使用,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發表,範圍包括利用其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音樂、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進行國內外重製、編輯、改作(如頒獎典禮入圍影片集錦等)、散布、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公開展出等相關使用之權利。

10.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1,001元以上未滿20,000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20,001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11.應徵稿件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複審委員決議從缺。

12.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本會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3.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本會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本會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4.本會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本會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本會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5.得獎者同意其得獎作品永久無償授權土城區農會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使用,使用區域、範圍、次數、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於利用其作品(含音樂、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等等)進行國內外重製、編輯、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公開展出等著作權法相關使用之權利。得獎者並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暨肖像授權同意書】且提供得獎作品原始檔及完稿檔。若作品中有非團隊成員之人員參與演出,需請其簽署【肖像授權同意書】,取得完整授權。得獎者同意本會可就其得獎作品及說明進行攝影及公開展示,並得以之作為廣告宣傳、教育推廣、國內外展覽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原作者或團隊同意不就本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16.參賽者已滿20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競賽活動。若得獎者未滿20歲,需另繳交紙本【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始能領取獎項。

17.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本會之一切損失。

18.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本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19.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本會保有變更內容權力。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iGJdSB1mFa2yKKm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