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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土農好客點數

好客點數-注意事項
2022-01-03

1.紅利點數之使用期限為次年度之12月31日前,逾期自動失效。
2.紅利點數為消費之回饋,僅限於購買農特產品折抵。
3.消費時獲贈之紅利點數,若辦理商品「退貨」,點數收回。
4.消費時使用點數折抵,若因瑕疵或其他原因之故, 請於消費後7日內攜帶手機及發票,至原銷售據點辦理「退貨」事宜,原折抵點數系統將會自動歸還,惟使用期限恕無法展延。
5.紅利點數不可轉讓。
6.本辦法不適用於本會發放之商品抵用券。
7.土城農會保留變更及終止點數折抵及使用辦法之權利,請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